新党副秘书长游智彬与新党青年军谭传绍、许明伟等人,18日召开记者会,检举多地绿营罢免国民党民代团体的罢免文宣涉嫌“违法”网上配资网站,怒呛台当局“中选会主委”李进勇是否敢办?
游智彬讽刺,“大罢免、大‘违法’”,依照台湾地区“选罢法”第52条规定,“政党及任何人印发以文字、图画从事竞选、罢免的宣传品,应亲自签名;其为非候选人、罢免案提议人的领衔人或被罢免人者,并应载明其住址或地址;其为法人或团体者,并应载明法人或团体的名称与其代表人姓名及地址。宣传品的张贴,以候选人竞选办事处、政党办公处、罢免办事处及宣传车辆为限。”
新党青年部副主任谭传绍说明,此前台“中选会”依照“选罢法”52条裁罚游智彬,理由是认定他的文宣没有亲笔签名,违反相关规定。如今新党青年军却在各地拍到大量绿营罢蓝团体的罢免看板布条,都没有人亲自签名。这些难道没有违反“选罢法”52条的规定吗?李进勇敢不敢办?
“我是新庄人”社团团长许明伟补充,“选罢法”52条还规定,“政党及任何人悬挂或竖立标语、看板、旗帜、布条等竞选或罢免广告物应具名”,然而游智彬的团队却拍到好几项挂在车上的文宣,仅仅宣称己方是“正蓝军”,呼吁民众出来投同意罢免票,完全看不出来到底是谁弄的文宣,明显“违法”。李进勇要不要马上处理?
游智彬进一步在记者会上说明五大罢免团体的“违法”罪证,其中包含位于桃园市大园区心园桥头所刊载的罢免凃权吉文宣、桃园市中坜区环中东路与荣民南路路口刊载的罢免鲁明哲文宣、罢免团体宣传车以反串方式刊载的投“同意”救回国民党文宣等等。民进党桃园市议员杨家俍、黄崇真、魏筠都在被检举名单中。新党青年军表示,将持续收集罢免团体的罪证,也呼吁台湾民众检举罢免团体“违法”罪证。他们讽刺表示,以裁罚游智彬为例,每张可以为公库进账10万(新台币,下同)网上配资网站,让台当局普发现金1万元有更丰富的现金流。(海峡导报记者 林静娴/文 新党供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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